为鼓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在京学习,北京市政府设立“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北奖”)。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对华友好,身心健康。
2.申请人须为已被我校录取且将于当年来校学习的国际学生新生。
3.学历和年龄要求:
(1)来校攻读学士学位的奖学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
(2)来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奖学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3)来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奖学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4)进修生(含校际交流生)入学时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的学历或为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4.申请人不可同时获得中国各级政府或社会组织等设立的其他奖学金。
注意:在校生请参考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公布的“北奖”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实施办法,申请该奖学金。
二、奖学金类别与资助内容
“北奖”设置A类、B类和C类奖学金。
A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提供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生活津贴、综合医疗保险。
B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提供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综合医疗保险费。
C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三、资助期限与年度考核
1.资助期限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期限不超过申请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北奖资助期限。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资助期限不超过1学年。
2.年度考核
获评“北奖”的学生须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综合考评,以决定其是否继续获得该奖学金资助。年度综合考评办法以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发布的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准。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依照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的要求,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完成网上申请,网上填报申请过程中,在“奖学金”栏目选择该奖学金,并根据学校要求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被录取后,学校将组织奖学金评审。
申请人可在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中查询奖学金评审结果。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主楼A区103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
邮箱:
bk@bnu.edu.cn(本科生项目)
egp@bnu.edu.cn(研究生项目)
nondegree@bnu.edu.cn(非学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