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到我校攻读学位,北京师范大学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事宜具体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范围及期限
1. 免学费;
2. 提供在学期间的生活费;
3. 提供来华人员综合保险;
4. 奖学金期限与学生就读学制相同(获奖学生如延长学习期限,则不再享受此奖学金。获奖学生如休学、退学,此奖学金则同时取消)。
二、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2. 申请人应品行端正、成绩优异,且符合以下条件:
本科生:入学考试成绩优良或者获得免试入学资格且成绩优异者;
硕士研究生:本科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学术背景、科研和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硕士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学术背景、科研和创新能力。
3. 申请人须为已被我校录取且将于当年开始修读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
4. 申请人未获得任何其他类别的奖学金,也未获得任何政府、部门或组织的经费支持。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本科项目,请在https://international.bnu.edu.cn/,在线申请、打印报名表,并提交简章规定的申请材料;
2. 申请研究生项目,请在https://international.bnu.edu.cn/,在线申请、打印报名表,并提交简章规定的申请材料。
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申请截止日期
请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最新招生简章。
五、年度综合考评
获得“北京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的学生须于每年的5月份参加奖学金年度综合考评,以决定其是否具有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资格。当年年度考评未能通过的学生将暂停奖学金资格一年,于次年再次参加考评,考评通过者可以重新获得奖学金支持,并参加下一年度的综合考评;考评未通过者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主楼A区103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
邮箱:
bk@bnu.edu.cn(本科生项目)
egp@bnu.edu.cn(研究生项目)